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通知,公布第九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其中,塔城地区申报的8处文物成功入选。
沙湾市鹿角湾资料图。
此次入选的8处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丰富,涵盖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三大类别,包括大鹿角湾墓群、小鹿角湾墓群、松树沟阔克萨拉墓群等3处古墓葬;喀拉也木勒岩画、司马依勒克斯陶岩画等2处石窟寺及石刻;塔城市莫洛托夫学校原址、塔城地区师范学校俄式教学楼、塔城专区红旗钢铁厂旧址等3处近现代建筑。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俄式教学楼(现为塔城文学馆)资料图。
下一步,塔城地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与安全巡查,持续深化文物价值研究,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真正“活起来”。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加米拉·加尔肯 古丽达娜·吾勒曼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