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放200万元国庆文旅消费券 覆盖全疆15家5A级景区

新疆发放200万元国庆文旅消费券 覆盖全疆15家5A级景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9-3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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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乌鲁木齐9月30日电(记者 毛卫华 实习生 马雪琴)9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文旅厅”)召开2026年文旅消费券发放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新疆将投入200万元资金,于10月1日11时起,通过“游新疆一码游”微信小程序发放文旅消费券,助力激活国庆假日文旅市场,补贴覆盖全疆15家5A级景区(不含兵团)。

本次消费券设置20元、50元、80元三档面值,发放按照每3天一轮分批投放,自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3天,逾期未使用券额自动回流资金池再次投放,总额度用尽活动即终止。游客可用于景区门票、区间车、自驾车票等消费抵扣,覆盖天山天池、喀纳斯、吐鲁番葡萄沟等知名5A级景区。填写活动专区调查问卷还可额外领取一张20元消费券,每人仅限领取一次。

图为:2026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旅消费券发放媒体通气会现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广处供图)

媒体提问环节,本报记者就15个5A级景区是否设置单景区定向资金额度进行提问。自治区文旅厅产业发展处处长金宝石回应,本次补贴资金实行统一资金池统筹管理,并未为单个景区设置定向匹配专项资金,由游客自主选择意向景区消费抵扣,支付环节系统自动完成券额核销。

会上介绍,发放文旅消费券,一方面旨在惠民利民,让本地群众、外地来的游客,在景区游览、酒店住宿、文艺观演、特色文创消费等场景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发挥补贴资金杠杆效应,释放黄金周消费潜力,繁荣节日文旅市场,推动“文旅+百业”融合发展,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消费优势。消费券活动持续至12月,坚持政企联动,兼顾普惠性与精准性,保障资金安全,让政策红利直达消费者与经营主体。

通气会明确消费券使用细则:已核销使用消费券的游客,下一轮投放开启后仍可继续领券;订单退款若发生在券有效期内,券可原路退回复用,超期退款券额则回流资金池重新投放。

后续消费券投放节点、使用细则,将通过“游新疆”“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平台持续对外发布,方便广大游客规划出行。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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