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乌鲁木齐9月24日电 (记者 方艾青 毛卫华)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闻发布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健表示,法治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支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作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决定》,审查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等,形成“专项法规+配套法规+决议决定”的立体化架构;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地方立法指导思想,贯穿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把关、备案审查全链条。2023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等50余部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作为基本原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紧扣主线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推动法规政策从“纸面”到“地面”。
据马健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做好全疆地方性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衔接配套,扎实推动自治区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办法、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立法修法进程,稳慎开展法规政策清理,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人大监督,推动法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