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一句粗口也值千金

一诺千金?一句粗口也值千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9-1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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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钱迟迟不还,我只是在群里说了几句气话,凭什么还要我道歉、赔精神损失?”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吐某满心委屈、难以理解。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依法厘清网络言行边界,柔性化解邻里亲友矛盾。

原告木某与被告吐某系好友关系。此前,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吐某借款,双方达成口头还款约定。借款到期后,木某迟迟未按约定偿还欠款。多次沟通无果后,吐某心生怨恨。

后在人员众多的微信群内,吐某因气愤木某拖欠欠款、失信不还的行为,当众发布过激辱骂言论,言语涉及木某本人及其家人、孩子,言辞不当且具有明显侮辱性。

该微信群为公开社交群体,群内多名亲友、邻里均可看见相关言论。此番不当发言严重损害了木某的个人声誉,给木某及其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降低了其在亲友邻里间的社会评价,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年7月,木某一纸诉状将吐某诉至法院,要求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情,认为本案根源系民间借贷失信引发的民间矛盾,双方并无根深蒂固的矛盾,具备极大的调解空间。

办案法官耐心为双方辨法析理、释明法律后果,明确告知: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属于公开公共社交场合。即便对方存在拖欠欠款、违约失信的过错,当事人也应当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不得肆意通过辱骂他人、牵连家人孩子的方式宣泄情绪。当众发表侮辱、诋毁他人的言论,已然构成名誉权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法官结合本案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损害后果及本地经济生活水平,向双方细致讲解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与裁量尺度。

在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摒弃对立情绪、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吐某在涉案微信群内向原告木某公开书面道歉,并一次性支付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至此,该起名誉权侵权纠纷圆满化解。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别克扎提 )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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