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依法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2025年5月,被告某公司将一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伏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了验收结算,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3万元迟迟未能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2026年7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4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联系双方当事人。经了解,被告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但因工程验收及资金周转等因素,暂时无法立即支付;而原告另有项目正在施工,急需资金回笼。一边是企业经营的现实困难,一边是资金周转的迫切需求,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难以真正化解矛盾,还可能让两家企业从此“结下梁子”。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双方虽因工程款产生纠纷,但多年合作积累的情谊仍在,态度也较为缓和。抓住这一“突破口”,法官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合作前景等多个角度,为双方细细算了一笔“法律账”“经济账”和“信誉账”——向被告释明不履行债务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希望原告理解被告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9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此,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以“调”止争,案结事了。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伊宁县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调解不仅快速解决了纠纷,避免了诉讼程序给双方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更为双方后续的合作发展保留了空间。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小小3万元纠纷的圆满解决,折射的是法院以司法“硬举措”提升营商“软环境”的坚定决心与扎实行动。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