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绿色底色 筑牢法治屏障——新疆伊犁州直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系列宣传活动

厚植绿色底色 筑牢法治屏障——新疆伊犁州直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8-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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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当日正式施行。连日来,新疆伊犁州直法院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活动主题,组织干警深入景区、公园、牧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法治宣传活动,以“沉浸式”普法推动法典精神走进群众身边、扎根基层一线。

8月14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联合霍城县人民法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走进伊犁将军府、锡伯古城,开展“坚持融心向党,法护绿水青山”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手册等形式,向景区商户、游客和群众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核心内容及施行意义,并结合本地文物、草原、林地、河流保护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人文遗迹保护、植被养护、水体保护等法律规定,现场解答草场管护、林地流转、环境污染维权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引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守护珍贵生态环境资源。

8月1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立足“法绘五彩”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在那拉提人民法庭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干警结合草原管护实际,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讲解机动车违规驶入草场、私自采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牧区高频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广大牧民树立“草畜平衡、依法护草”的生态保护理念,推动法治意识在牧区落地生根。同时,组织干警走进伊犁植物园,面向往来游客开展户外宣讲。“如今法院司法服务越来越贴心,宣传折页内容清晰易懂,还有文创宣传品,拉近了游客和司法机关的距离。”一名游园游客在领取宣传资料后感慨道。

在城市公园,法治宣传同样有声有色。8月11日,奎屯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青年公园,开展“以法护生态,共守绿水青山”户外普法活动。干警以公园实景为教材,针对青少年重点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规定,面向居民详细解读噪声管控、生活垃圾分类、河道保护等条款,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阐明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不少市民驻足展板前认真阅读,纷纷表示以往认为环保只是道德倡导,通过宣讲才明白生态保护有完整法典保驾护航,破坏环境必将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带着孩子来公园散步,还能学到法律知识,这样的普法很接地气。”一位带着孩子游园的家长说道。

在企业一线,普法宣传同样扎实开展。8月12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环保局走进县工业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联合普法活动。干警实地察看生产车间和工艺流程,详细了解企业污染物处置、环保管理等情况。在法治宣讲中,干警围绕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置、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环境违法法律后果等内容,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细致讲解,引导企业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保管控举措。“《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我们企业将对自身提出更高标准,严格规范生产流程,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绿色经营。”弥玥泉企业现场负责人王娟表示。

此次系列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余人次。下一步,伊犁州直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立足环资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资案件,为筑牢伊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王小丫 黎永妹)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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