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新疆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龟兹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专题推进《条例》制定各项工作。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以及库车市政府办、文旅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等22个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立法必要性、紧迫性开展深入研讨,就《条例》立法框架、核心条款、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与时间节点。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联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龟兹古城保护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高质量完成条例起草前期工作,以良法善治守护好千年龟兹遗产,让历史文脉在法治护航下永续传承。
“龟兹古城是库车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载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龟兹古城保护条例》,既是依法加强文物保护、规范建设管控、传承历史文脉的现实需要,也是践行文化润疆、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当前库车市在龟兹古城保护利用与文旅发展融合过程中,面临法治保障不足、部门权责不清、保护标准模糊等现实问题。我们就是要通过立法把我们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美丽家园龟兹古城保护起来。”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主任沈小功介绍道。
库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表示:“库车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牵头部门,前期已经积极主动地做了一些工作:和文旅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多次碰头对接,实地查看现场,初步确定《条例》保护范围、初步制定‘龟兹古城保护条例’立法推进计划表、起草前期筹备工作方案、初步确定前期调研点位、起草《条例》立法研究报告等。”后期,库车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全程跟踪推进《龟兹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把立法质量关,确保条例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有序高效推进,以高质量立法为龟兹古城保护利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