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实施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两起积案,执行到位16.5万元,有效保障了群众的“钱袋子”。
2023年至2025年间,努某作为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身负44万元的债务。判决生效后其长期推诿拖延。2025年8月7日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8月10日法院向努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对其名下财产存款进行了网上网下排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为了摆脱债务,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书的努某故意不接执行干警的电话,并试图出境躲债。
2026年1月12日,有线索报告努某近期有出境的计划,法院立即启动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将努某纳入出入境限制名单,及时对其采取限制出入境强制措施。3月6日,当努某尝试出境受阻后,才意识到失信惩戒的严厉后果,急忙拨通执行干警电话:“法官,我出不去生意就全黄了!我错了,我马上还钱!”
3月11日,出境无门的努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在调解现场,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明理,告知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严厉惩戒;一边耐心引导双方协商还款方案。努某红着脸向两位申请执行人说:“我之前总想着躲着就没事,现在才知道失信了哪都去不了。两个案子我各付13万元和3.5万元,剩余款项按约定给付。这两起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申请执行人感慨:“这钱拖了好多年,我都快没指望了,没想到法院一个限制出境,就让他主动找上门了!”
此次执行既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该院运用强制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始终把为民作为价值追求,坚持人民至上。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 叶尔兰·黑木然、古麦·巴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