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塔勒德人民法庭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精准施策、灵活执行,最终以“两头牛+3000元现金”的履行方式,将全部案款及财物执行到位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在执行法官夏力甫·巴拉提别克见证下,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3000元现金画面。(常阿慧摄)
2025年9月3日,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塔勒德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夏力甫·巴拉提别克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流程,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通过线上网络查控与线下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其暂无足额现金可供执行,但有两头牛可用于抵偿债务。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法理相融、柔性执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失信惩戒、强制措施等法律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耐心听取诉求,搭建协商桥梁。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以自家饲养的两头牛,并另行支付3000元现金,抵偿24586元债务,以“实物+现金”的方式一次性履行完毕。
图为执行法官夏力甫·巴拉提别克将案件圆满执结完毕后,当事人握手言和画面。(常阿慧摄)
随后,承办法官现场监督双方完成两头牛的交接、现金清点工作,确保财物及款项核对无误后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拿到抵偿的牛只和现金后,对法庭高效、务实的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和感谢。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是塔勒德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执行方式的生动实践,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塔勒德法庭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切实把“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中国日报记者 毛卫华|阿曼居力·吾姆鲁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