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策勒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期间,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在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充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通过温暖灵活的执行举措,让案件得到实质履行,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基本案情
被告托某于2024年年初向原告刘某购买蜜蜂,经结算确认尚欠蜜蜂货款项19170元,原告刘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至法院。经审理,策勒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6日依法调解,被告托某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未按照约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2025年6月16日,原告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托某名下确无足额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常规可供执行财产。后续执行干警继续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托某家中储存着由其购买蜜蜂自行养殖采酿的数百公斤优质蜂蜜,但由于被执行人托某缺少销售渠道,导致蜂蜜长期积压滞销,无法转化为可执行的现金收益,案件执行陷入“被执行人确无现金等财产可履行,有货却难卖”的僵局。
善意执行
面对这一执行僵局,该案执行团队没有机械执法、简单终结程序,而是积极想方设法破解“执行僵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并考虑到蜂蜜不易久存且小标的案件需尽快化解矛盾的特点,执行干警们决定主动出手,帮助被执行人托某打通蜂蜜销售渠道。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在核实蜂蜜品质来源、确定合理价格后,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销售信息,详细说明了案件背景及蜂蜜具体情况,并郑重提醒所有交易款项必须转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严格确保交易安全合规。朋友圈一经发布,迅速得到广泛转发和响应。此外,策勒县人民法院干警在了解情况后,也纷纷伸出援手,积极自愿认购,以实际行动支持执行工作,帮助案件推进。
执行和解
蜂蜜成功部分变现,极大缓解了被执行人的履行压力,其本人也积极行动起来,多方筹措资金,执行干警及时将这一进展向申请执行人刘某说明,申请执行人刘某为执行干警的智慧和坚持深受触动。最终,经过执行干警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基于已履行货款和剩余款项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和解协议,一场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小标的”连着“大民生”。未来,策勒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着力提升执行质效,积极探索多元化执行措施,构建“执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执行”一体化机制,力争将“白纸黑字”的胜诉权益加速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中国日报记者毛卫华|陈羽波、翟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