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以法为礼,护佑成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围绕自治区人民法院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说明。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现场 李春晖摄)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延伸服务、创新机制、聚合力量,在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和治理中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措并举的特色少年审判之路。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袁明东表示。通过梳理历年审判数据、走访多个地州(市)进行调研,近三年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年龄段较为集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处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年龄段;二是共同犯罪多、结伙性强;三是犯罪类型集中,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类犯罪。
据悉,针对未成年犯罪预防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党委政府、社会各界都给予高度关注。4月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最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紧密结合新疆地域实际,有助于更灵活、更高效地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通过明确“全社会共治”构建了从预防教育、分级干预到精准矫治的全链条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为此,全区法院将以审判实践为依托,通过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强化教育感化与延伸帮教、深化部门协同共治等精准举措,切实将预防关口前移、治理重心下沉,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防线,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夯实国家长治久安之基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记者毛卫华|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