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唐某经营一家砖厂,2015年期间,被告马某多次从其砖厂购买砖块,经结算总货款为3.4万元。购货完成后,唐某向马某催要货款,马某却迟迟未能支付到位。在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2024年11月,唐某将马某诉至英塔木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迅速查看案件材料,梳理案情,组织双方就货款的给付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引导下,11月18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等费用,唐某则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有效平衡了双方利益诉求,实现了双方共赢。
该起案件的高效调解工作不仅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彰显了法庭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吾丽努尔·萨合尼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