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讲不清?没有合同、没有证据的土地纠纷怎么办?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墩麻扎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口头约定不明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2015年10月,吐某将10亩耕地承包给马某种植白蜡树苗,口头约定每年承包费5000元,马某一次性支付承包费4万元,承包期限至2023年10月。2023年底,吐某要求马某应当退还土地时,马某称2021年吐某因资金困难向其借款1万元,因此土地承包期限因延续至2025年,而吐某认为数年间土地承包费早已涨价,土地应该归还,二人因此产生纠纷。2024年8月20日,吐某将马某起诉至墩麻扎人民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吐某坚持马某当初所借的1万元根据土地承包费用的上涨,根本不足以支付继续承包两年的承包费用。但马某称当初口头约定的费用是多少就应当是多少,近几年树苗生意也不好做。二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承办法官首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因未签订合同,法官便仔细向二人了解了土地承包中的细节,又向双方讲解了该纠纷的特殊性。通过情感的引导和法理的讲解,9月28日,二人达成一致意见,由马某向吐某支付承包费用5500元,在2025年底售完树苗,退还土地,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墩麻扎人民法庭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对案件审慎推进、妥善处理、高效化解,营造稳定、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凯迪日耶·阿不都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