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法院结对合作 共建法治友谊之桥

连霍法院结对合作 共建法治友谊之桥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0-16 15:07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为持续优化连霍两地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0月15日,新疆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魏亚南等一行四人前往连云港市中院进行交流学习,并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友好法院框架协议书》,缔结友好法院。

(10月15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座谈交流)

签约仪式前后,两家法院就如何加强对接联络、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人才交流、提升综合素质,加强资源共享、升级信息技术,加强案例调研、促进成果转化,加强司法协作、助推审判质效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为今后两院友好合作指明方向。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华道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伟等参加活动。

(10月15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友好法院框架协议书》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共建友好法院签约仪式)

此次共建活动搭建东西部两地法院互学共建的新平台,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友好共建为契机,携手兄弟法

院,充分释放司法联动创新活力,推动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在共建“一带一路”大舞台上谱写法治新篇章,绘就发展新画卷。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毛卫华|热吾仙•热阿合木江)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