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解读《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政策措施》)的新闻发布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该政策措施预计惠及50余万养殖场(户),涉及自治区财政年度补贴额度25亿元。
据介绍,《九条政策措施》包括优质奶牛养殖补贴、养殖加工贷款贴息、强化信贷政策支持、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能繁母羊补贴、饲草料补贴、喷粉和乳酪等加工产品补贴、增加肉类储备规模、优化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等内容,涉及自治区财政年度补贴额度25亿元。
在补贴方面,对自治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养殖主体中的高产奶牛、使用优质冻精配种产犊的能繁母牛、年出栏羊500只以上养殖主体中的产羔能繁母羊,和开展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的产羔能繁母羊进行补贴,对履行合同的乳制品加工企业生产的奶粉、乳酪给予补贴,对养殖主体使用玉米秸秆和非常规饲草资源加工饲料给予补贴。
在金融信贷方面,对区内肉牛肉羊奶牛养殖场(户)、加工企业新申请的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上生产经营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续贷业务同样适用。将畜牧业列为“积极支持类”行业,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养殖场(户),不随意限贷、抽贷、断贷。金融机构扩大抵质押担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应贷尽贷”,适度提高肉牛、肉羊、奶业及加工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
在增加肉类储备方面,在自治区2024年计划应急储备规模基础上,增加牛羊肉储备,对承储企业进行补贴。
在优化政策性保险方面,探索建立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承保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承保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引导承保机构从保额优势、价格优势转为服务优势。
《九条政策措施》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试行2年。现有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此外,政策执行期间,将适时开展评估,根据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市场行情、发展实际,以及政策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文新表示,《九条政策措施》预计惠及50余万养殖场(户),政策的出台对守住生产母畜基本盘、稳定养殖加工规模、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振产业发展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会同财政厅、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等部门,抓紧制定政策实施方案。(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毛卫华|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