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1月,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定,新疆昌吉州将大力实施“十大典范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更大飞跃。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服务保障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即日起“昌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专栏】,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科技赋能、工业、农业振兴、文旅融合、国企核心竞争力、教育优质均衡、医疗提质强基、城乡面貌提升和生态环保攻坚十大行动,全面报道人民法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生动实践。
第六期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探索金融案件诉源、执源治理新举措
近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及昌吉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进行座谈,探讨银行业金融机构就预查废证明制度的可行性、如何解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信用卡纠纷送达难等问题,探寻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新途径,为自治州农业提振、工业倍增、城乡面貌提升等典范行动提供强力金融支持。
会上,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干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的出台背景及预查废证明制度相关情况,昌吉市人民法院介绍了近年来昌吉市法院受理银行业金融案件的情况及涉诉典型问题,并初步提出解决思路。与会各银行代表则就本行不良债权核销的规定、流程、金额要求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会议还对解决送达难的方式方法及堵点问题进行了沟通。
座谈会上,昌吉州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张桂琴表示,诉源、执源治理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内容,法院期待同各与会单位通过常态化的会商机制,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金融风险漏洞,从源头预防金融纠纷的发生。
昌吉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窦永斌提出,作为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合作交流,协同法院助推金融行业善成精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加强合规经营、完善各类制度,减少纠纷应是节约未来时间成本及诉讼成本的最佳路径。
自2023年5月,昌吉州中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联合召开《关于加强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有效衔接的意见》以来,昌吉州中院协同召开座谈会4次,发出司法建议3份,开展联合调研2次,为推动昌吉州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来自法院的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