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分别于伊宁县人民广场与伊宁县天山花海景区开展环境资源主题宣传活动。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大自然孕育和抚养了人类,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干警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游客讲解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知识,认真解答游客环保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资料,讲解《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耐心解答了群众关心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法治观念,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活动加深了法院与广大群众的联系,营造了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今后,伊宁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守护伊宁县辖区的天蓝、地净、山绿、水清。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