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地区统计局了解到,1-4月,地区1221家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53亿元,同比增长5.9%。
今年以来,地区着力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在政策推动、业态创新、服务提升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消费市场活力不断释放。
从城乡市场看,限额以上城镇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0.79亿元,同比增长6.2%;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4亿元,同比增长0.7%,城镇增速高于乡村5.5个百分点。从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59.76亿元,同比增长5.8%;实现餐饮收入3.77亿元,同比增长7.9%,餐饮收入增速高于商品零售2.1个百分点。(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潘婷 邓宏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