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电影《我们的马大姐》摄制启动仪式暨剧本研讨会在新疆警史馆召开,记者从启动仪式中获悉,电影已通过国家电影局审批正式立项,进入拍摄筹备阶段,计划于2024年6月中旬开机。
电影《我们的马大姐》以塔城地区额敏县公安局退休民警马新华事迹为原型,讲述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她关心和团结各族干部群众,时时处处自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尽已所能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故事。退休后,她以自己的实际经历,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赞歌。
电影原型马新华在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26年,于2019年12月退休,她先后荣获“新疆公安机关交警系统民族团结标兵”“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最美家庭”“自治区文明家庭”“塔城地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2023年马新华家庭被全国妇联评选为“全国最美家庭”。马新华的家庭是是由4个民族组成的“五口之家”。马新华是回族,丈夫是维吾尔族,儿媳是哈萨克族,而她的“爸爸”是她赡养的一位汉族孤寡老人。
北京胜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电影《我们的马大姐》总制片人王胜伟在启动仪式上介绍了电影筹备情况:“在了解马新华人物事迹后,我们认为这是不能错过的的新时代典型人物形象,目前已完成剧本第八稿修改,确定其中场景、部分演员筛选等工作,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并计划于2024年6月中旬开始拍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影《我们的马大姐》主人公原型马新华是新疆公安机关选树培育的重大典型,她的事迹展现了超越亲情跨越民族的无私大爱和人性的光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各级公安机关会积极配合电影摄制,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摄制工作顺利高效。”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丨冉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