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拒还父亲土地 法官调解修复亲情

儿子拒还父亲土地 法官调解修复亲情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3-2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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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岁数,我还是头一次来法院,你们一定要帮帮我!”3月15日,在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喀夏加尔人民法庭一位80多岁的老人赛某对古丽孜娜提·阿布德哈尼法官哭诉着。

原来,赛某是新疆昭苏县喀夏加尔镇某村的村民,膝下共有4个儿子,如今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各自成家。2020年5月,赛某妻子离世后,赛某便一直与小儿子努某共同生活,生活期间赛某将自己名下承包的68亩耕地交给小儿子努某种植经营,土地收益和种植补贴作为补贴给努某的生活费。但共同生活时间久后,努某对父亲赛某不闻不问、照顾不周,未尽到赡养义务,赛某与努某及努某妻子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升级。无奈之下,2023年12月15 日,老人赛某便投靠三儿子叶某并与其一起生活。

赛某和三儿子叶某共同生活后多次向努某要回68亩耕地,想要交给叶某种植经营,努某均推诿、拒绝。一气之下,赛某前往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古丽孜娜提·阿布德哈尼法官认为,此案是因子女照顾老人不周、赡养不到位引起的矛盾纠纷,邀请家庭成员共同参与调解效果会更好。3月20日,古丽孜娜提法官邀请赛某及4个儿子共同前往喀夏加尔人民法庭,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古丽孜娜提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明晰矛盾焦点后,一方面从法理的角度告知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权利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赛某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在其名下,便享有耕种、管理、使用土地从事农业活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赛某现年老无力耕种,可以进行转包、流转或者出租等其他法定形式依法行使承包经营权,作为子女无权干涉、侵犯。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告诫4个儿子孝老爱亲、家庭和谐、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仅要保障老人吃饱穿暖,还要尽到对老人生活上的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同时以修复受损的父子亲情为主线,通过共同回忆父亲一辈子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的点点滴滴,引导子女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

“赛某已经80多岁,容易变得孤独,这时候更需要子女的关心抚慰,‘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亲情是人生中弥足珍贵的一种情感,我们作为子女不能因为一时私利,而忽略亲人的感受,给亲情带来裂痕。”古丽孜娜提法官耐心的给努某开导着。

最终,在法官法理的引导和情理的感化下,父子的关系得到缓和,努某也主动表示将68亩耕地返还给父亲赛某,4个儿子之间也协商一致轮流赡养父亲,68亩耕地也由4个儿子轮流种植经营。

“今后,我们要持续将敬老爱老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司法温暖,守护每一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在司法实践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喀夏加尔人民法庭负责人古丽孜娜提·阿布德哈尼表示。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布衣得尔生·托力木别克)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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