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新疆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挂牌成立。
图为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办揭牌仪式现场(马倩妮摄)
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的成立集纳了新疆构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体系的有益经验,标志着新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迈上新的台阶。
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将集中管辖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区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再审案件,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加快推进全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在致辞中表示,此次成立的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是继南京、兰州、昆明、郑州、长春之后,全国范围内成立的第六家跨地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法庭。新疆法院要以此次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为契机,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真落实新疆生态保护司法保护措施,为谱写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为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揭牌(马倩妮摄)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杨明介绍,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将原有的团队模式组织结构升级为法庭形式,这一变革使得机构设置更加合理、科学,组织结构更加严密。同时,通过将审判人员集中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注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变了以往分散于各个庭室的局面,从而提高了专业化水平。
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是在三年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建立的。它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的推动作出了积极的新疆贡献,并总结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新疆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构建1+1+3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强调,要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两山理念”,把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具体要求切实贯穿到新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持续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凝练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精品,创建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新疆品牌”。要提升本领,树牢三个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本领,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履行好“生态司法卫士”职责,奋力推进新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大美新疆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毛卫华|马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