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11月20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与伊犁州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3家具有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会议中,与会人员结合破产审判实践,就伊犁州直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关于税务机关债权申报、保障破产企业必要发票供应、欠缴税款核销、便利税务注销、房地产企业破产常见问题,及府院协调联动工作等难点堵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进行交流探讨,达成一系列业务协作上的共识。
“法院与税务强化沟通协作,将有效促进法院审判工作与税务业务的良性互动,有力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和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实现‘再生’,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尝试。”伊犁州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古丽孜热·木合买提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强化信息共享、业务衔接、工作联动,合力推进破产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张婷、邹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