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用法治浇铸民族团结之花

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用法治浇铸民族团结之花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3-11-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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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妥善化解涉少数民族群众纠纷,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

库车市人民法院以“1+3+N”联动模式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1个人民法庭、3名法院干警以及N个通晓民族语言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乡贤达人等乡村法治力量,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各民族团结提供法院智慧。

“谢谢法官叔叔,以后我每个月能收到抚养费,妈妈不用连班打工,我也能安心学习了……”今年10月,13岁的阿某因抚养费纠纷一纸诉状将自己的父亲努某诉至库车市人民法院齐满人民法庭。

家住库车市齐满镇某村的阿某父母早年离异,母亲为抚养阿某常年外出打工,阿某便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偶然一次,法治副校长来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阿某了解到父亲应给付自己抚养费。为减轻家中负担,阿某说服母亲将父亲诉至法庭,要求每年给付抚养费1.4万元。

齐满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整合法官、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力量一同到阿某家中了解情况,法官释法析理、调解员讲感情明道理,合力消除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导向,提升便民服务标准,为各族群众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适当减免法律服务费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特色法律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斯某被马某驾驶摩托车相撞,拜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赔偿斯某7万元。执行过程中,马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斯某迟迟未拿到赔偿款。2023年8月22日,斯某以生活贫困、经济困难、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等为由,请求该院给予司法救助金15000元。

收到该申请后,办案法官立即开展审查,查明斯某及其老伴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医疗费用花销大、生活非常困难。根据相关规定,拜城县人民法院于9月1日给予斯某15000元司法救助金。今年以来,拜城县人民法院共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00件12936.11元。

柯坪县人民法院坚持巡回流动办案,减少群众诉累,根据“纠纷在哪里 调解就在哪里”的原则,把“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案涉现场等地开展巡回审理。注重研究建立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充分了解涉少数民族案件的案情,结合法、理、情、俗,释法明理,邀请当地德高望重人士、当事人的亲友等参与调解,利用当地的社会力量、宗族的善良风俗促成案件调解,妥善化解矛盾。

一直以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走进机关、企业、社区、街头等加大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帮扶联系点开展“普法宣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工作,为群众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曹春华 隋海涛)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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