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通过在‘翼支付’平台领取汽车消费券,在参加活动的新疆昌吉州汽车零售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置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分档可享受2000元、3000元、6000元的汽车消费券补贴。”昌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亚武在新闻发布会上说。18日上午,昌吉州商务局举办2023年“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新闻发布会。
图为昌吉州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主题是“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活动时间为6月22日-6月30日。活动启动仪式将于6月22日端午节当天在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举办,县市(园区)同步启动活动。本次活动是“2023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活动期间预计将投放各种消费补贴金额2000万元。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将以州县两级财政、金融机构和重点商贸企业配套投放消费补贴的方式,促进汽车、家电、餐饮、商场超市及加油站零售等消费,助推昌吉州消费持续回暖。
昌吉州商务局党组书记成小凤说:“本次活动消费券通过翼支付APP平台发放、领取,投放时间为6月22日-6月30日,每天上午10点投放,消费者打开‘翼支付’平台,在首页搜索‘昌吉州消费券’,进入活动专区页面即可申领消费券。本次消费券主要用于汽车、家电、餐饮、零售四大消费场景,消费券当天领用、当天使用,次日作废,不兑现、不找零、不转让。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除了汽车消费有补贴外,在家电消费方面,广大市民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按照购置单件家电价格,分档可享受100元、200元、300元的家电消费券补贴;在餐饮消费方面,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餐饮(含有餐饮业务的住宿企业)企业(含大个体)消费,按照每单消费额度,分档可享受20元、30元、50元的餐饮消费券补贴。此外,广大市民在参加活动的昌吉州零售企业中商场超市、加油站企业消费,按照每单消费额度,分档可享受20元、30元、50元的其他零售消费券补贴。活动期间,州域内人员(包括外地来昌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并在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消费,按规则分档核销消费券。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等系列重大文件,强调要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自治区将2023年确定为“消费促进年”,自治区、自治州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和扩大消费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昌吉州深入开展“2023消费促进年”活动,已组织贯通线上线下、面向城市乡村、融合商旅文体的系列活动20余场次,昌吉州消费市场总体呈现上升势头,服务消费逐步恢复,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消费市场总体平稳。目前,昌吉州“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在本次惠民消费促进周活动期间,我们将联合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引导活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手机APP等各种平台作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努力做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振宇说。(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彭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