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立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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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3-03-3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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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立法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3月29日,新疆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

修复区域性河流廊道;实施海绵型带状公园建设,道路海绵化改造;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实施中心城区雨污冒溢点治理工程……目前“海绵城市”陆续融入首府城市建设中,融入百姓生活中。《条例》的即将实施,将有利于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进一步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涵养城市水资源,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为打造西北绿洲海绵城市典范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条例》共有二十八条,分别包含总则、规划和设计管理、建设和质量管理、运营和维护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六个章节,对于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提出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尊重自然地势地貌和天然沟渠,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避免无序开挖。城市新建片区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

由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务、林草、房产、气象、生态环境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如何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设海绵城市,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条例》不仅解决各相关行业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对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和设计、建设和质量、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详细阐述,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而且解决了政府各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职责不清的问题。

据悉,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方式的转型。2021年,乌鲁木齐市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第一批示范城市。(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 王媛媛)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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