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
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提出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全面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永江介绍,2022年以来,通过深入调研,聚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总结过去好的做法,借鉴其他省区市的先进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
未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以“50条措施”为引领,积极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表示,自治区人民法院将围绕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一宗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深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不断深化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聚焦难点困点,加强执行协调联动,完善信用激励和退出机制,营造更加诚信的社会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孟栓提出,检察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既是参与者,又是保障者和服务者。未来将立足检察职能优势,一手抓打击,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一手抓保护,服务保障“两个健康”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50条措施》为契机,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分解方案,压实责任落地,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高国伟介绍,仅2022年,新疆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004起,挽回经济损失2.76亿元,侦破食药环领域刑事案件1898起。未来,新疆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公安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50条措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所期所盼,坚持和完善“放管服”工作中获得认可好评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在出入境、户政、交管、边管等领域,研究制定更多的便民利企措施,推广“新疆公安微警务”等更多更好用的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认证系统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认真履行公安职责使命,更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谭磊表示,自治区司法厅正在加快推进《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立法项目,推动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地方法规体系。同时,通过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文件合法合规。
今后自治区司法厅将各地各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节作为法治督查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向社会发布征集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实地走访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暗访各地商超、餐饮、政务服务大厅等,从不同角度了解掌握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线索收集、核实、转办工作,梳理督察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以此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全疆各级政法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把推进落实《50条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落。(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毛卫华 | 马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