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新疆将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2023年寒假期间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据悉,我区所有合法合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均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的机构为非法机构)。

寒假期间,新疆将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来源: 石榴云
2023-01-1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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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沈祖孝报道)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2023年寒假期间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寒假期间,我区各地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紧盯违规培训多发频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要发挥好网格化治理体系作用,运用好网格化治理工作机制,明确网格员职责,全面排查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黑机构”。同时,加大线上巡查力度,各地要组织教育、网信、市场等部门,对微信、钉钉、腾讯会议、58同城等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天候深度巡查,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其间,各地将加大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力度,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费、恶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据悉,我区所有合法合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均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管理的机构为非法机构)。通知要求各地引导家长和学生通过全国监管平台购课、缴费,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沈祖孝)

【责任编辑:潘一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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