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财产保全遇疫情 部门联动解民忧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财产保全遇疫情 部门联动解民忧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11-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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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说:“法官您好,我起诉某物流公司的案件在你们法院已经立案了,我要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但是现在处于疫情期间,我出不了门,也寄不了快递,怎么办啊?”

法官说:“不用着急,您可以选择线上办理相关诉讼事项……”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名当事人的电话求助,拉开了一场立、审、执“隔空接力”的序幕。

不久前,该名当事人因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诉至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近日,他获悉被告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为防止出现胜诉后无财产执行的尴尬局面,他就想申请法院保全被告相应财产。但是,由于疫情防控原因,该名当事人无法到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于是就焦急地联系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求助。

接到求助后,诉讼服务中心值守干警及时引导当事人线上提交财产保全的相关材料,并第一时间将其诉讼需求反馈给民事审判庭居家办案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在民事审判庭在院值守干警配合下完成了电子签章;诉讼服务中心值守干警协助当事人办理了财产保全立案手续,并于当日将执保案件移交到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值守干警及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和保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紧密配合下,该名当事人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并未因为疫情受到影响。

在疫情期间,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绝大部分干警也都居家办公,但是为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不受影响,院党组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后勤保障等关键岗位安排了值守干警,及时处理各类事项以及其他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其他干警在严格落实居家要求的同时,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居家办公、办案;同时,加强在院值守干警与居家办公、办案干警的联络对接,充分发挥联动作用,确保办公、办案全链条运行通畅。

(邓宸旭)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责任编辑:邵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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