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法院全院干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仍用责任和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利用智慧法院信息化技术,实现疫情防控不放松、司法审判不断线。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法官们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纪实吧。
在线庭审中,最容易遇到庭审过程掉线、卡顿、静音,个别当事人因操作不熟练导致不会看笔录、或者不会签名等问题。遇到这些问题。作为案件承办人,要保持耐心,及时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排除故障的可行性方案,并同当事人耐心解释发生故障的原因,尽可能保证在线诉讼顺利进行。
开庭时,法官要将重要的事项及时作书面记录,已备庭后查阅,同时要对当事人当庭提出的证据通过微信、邮件等渠道进行证据交换,针对无法当庭发表质证意见的,可以给予庭后限期提供书面意见。如双方有调解意向的,则可以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也可开庭后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化解纠纷。新疆某房产公司与赵某和石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该院法官艾令起经多次微信、电话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线上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目前被告已履行完毕。
“能听得见声音吗?”
“法官,我这边没问题。”
“我这边也可以听见。”
“好的,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案审理采取网络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
9月21日上午10:30分,该院法官陈学艳在家中开庭审理了石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这起案件原定于21日在昌吉市法院十九号法庭审理,但受疫情影响,我被封控在家,案件难以在线下开庭。考虑到若推迟庭审,案件审理周期将进一步拉长,增加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我通过线上开展庭审”。
庭审中,法官陈学艳与当事人通过视频“面对面”交流,当事人按序提供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庭审后,法官与书记员、当事人仔细核对庭审笔录,整个过程标准规范、井然有序。法官、书记员在不同的地点推进同一份工作,每个人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顺利完成了此次庭审。
(陈学艳)(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