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进一步加大对无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乌鲁木齐进一步加大对无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9-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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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应对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落实落细国家、自治区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无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安排各区(县)和市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加紧排查,摸清摸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理清困难需求,结合国庆节前走访慰问,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渡过难关。一是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提前发放10月份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资金;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向各类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为全市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和特困供养家庭每3天免费发放一次价值30元“蔬菜包”;在“国庆节”前夕,对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按照每户423元标准,发放5公斤牛肉、2公斤鸡蛋和1个蔬菜包,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二是扩大临时救助范围。依据群众困难程度,将在我市居住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利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储备金,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提供实物或现金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受助,做到“应救助尽救助”。三是落实临时救助标准。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无收入、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且当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人·月)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给与一次性生活救助。

二、延长房贷车贷还本付息时限。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对受此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新闻发布会后,我们将安排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各大银行办理此项业务的联系人员及电话。

三、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在落实好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最终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延长1个月减免期,免于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同时,引导各行业协会、驻乌商会与非国有房屋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其房屋租金。

四、减免机动车停车费。一是对停放在市属国有企业(含各区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停车场内的车辆,免收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二是免收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滞留在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场地停放的临时车辆的场地占用费(不含业主包月停车和地下停车库物业服务费用)。三是鼓励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医院、各类市场、商务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业主或停车场经营管理主体,免收或减收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期间的停车费。四是出租车月度承包费的免收、减收或缓收,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减免费用时限延长至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结束。

五、抓紧兜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依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按照每人每月1530元标准,每月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二是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该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三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一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二是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落实好上述政策的基础上,市医保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签订协议的1472家医保定点药店恢复经营,确保重点城区参保人群就医用药需求。

七、强化群众就医服务保障。一是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照“先救命,再治病”的原则,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第一时间接诊抢救患者,严禁以床位满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等任何理由拒收或延误急危重症患者治疗。二是在进一步提升乌鲁木齐市国际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诊疗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医保部门对接,积极整合各类医疗资源,有效缓解血液透析患者就医难题。三是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指导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出阳性感染者后,快速规范开展流调溯源、密接排查、环境消杀,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缩短医院封控停诊时间,有效解决群众的就医需求。四是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和我市的医疗机构共同组建巡回医疗队,前往重点区(县)、社区开展患者前端筛查,引导普通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医疗机构压力。五是探索建立“属地指挥部+社区+医疗机构”三方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群众就医服务需求底数,重点掌握慢性病、孕产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定期治疗的患者人数,定期分析研判,做好社区前端患者分流。(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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