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大局,围绕解决行政争议的主题,召开新闻通气会。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马荣、审判庭一级法官王东东出席本次通气会,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倪敏主持此次会议。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全区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包括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依法治疆工作建议。
据了解,2021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51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1%,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创近五年新高。其中,受案数最多的三个地州为乌鲁木齐市、昌吉和伊犁,分别为1079件、192件和182件。而从近三年的受案数据来看,以上三个地州受案数量恒定居高。从败诉率来看,2021年,全区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58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33件,败诉率同比下降4.6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值6.14个百分点,败诉率最高地州阿勒泰地区为57.14%,最低地州吐鲁番地区为3.03%,因此,地区间的败诉率相差明显。从受案领域来看,目前,受案仍集中在城建、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传统行政管理领域。
会议指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有问题,如案件认定事实不清、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不高等。针对以上问题,副庭长马荣表示,推进法治新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薄弱环节。“首先要厚植法治理念,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严格履职尽责,提升政府公信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其次是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创新优化府院联动方式,形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最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牢固树立程序正义基本理念;建立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动态评价机制。打造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执法队伍。”马荣说。
在答记者问环节,一级法官王东东对法院目前在化解行政纠纷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行政机关败诉判决依据和原因、行政纠纷如何寻求救济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王东东提到,在寻求救济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于部分行政行为,法律规定需要先进行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服,则不能再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第三,信访答复一般不能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第四,公众如对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尽早寻求救济,法律规定了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
下一步,全区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将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法治新疆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吴翊阳)(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