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新疆轮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衡永忠的带领下,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轮台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胡寿永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到轮台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新疆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鸿蒙一号院项目建设工地、城镇社区管委会西苑小区、地下商业街、轮南小区通过听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对自治区、自治州、县委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在组织这次《安全生产法》专项执法检查前,轮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检查组成员对《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读和学习,特邀三位来自消防、建筑、危化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并全程参与指导执法检查,保证了这次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在轮台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检查组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具体管理及考核情况,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进去了全面了解,对是否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工作机制、所建立的行业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认真梳理了安全生产中的风险隐患及对策打算。
在新疆新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鸿蒙一号院项目建设工地,检查组对这些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当场对生产企业部分生产运营监控摄像头不清晰、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安全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缺失等安全隐患给予限期整改建议。
在地下商业街,重点查看了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安全通道,对逃生演练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询问,执法检查组特邀人员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防火监督员李高杰现场指出存在的两处风险隐患要求其整改。
在城镇社区管委会西苑小区,城镇社区管委会主任艾合买提·沙塔尔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近期排查出的有限空间风险隐患和各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的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引发的安全隐患及采取的对策措施,检查组提出要不断加大居民和商户用电用气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力度的意见建议。
轮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衡永忠在检查中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无小事,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祁峰)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