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坚持与民同行 做实行政检察 助推法治新疆建设”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从立足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聚焦民生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围绕监督新责,立足实际探索;延伸办案职能,促进诉源治理;建立健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五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三年新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展示了新疆检察机关在助推依法治疆、法治新疆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据了解,2019年4月,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时代方位,面对反贪转隶后职能发生的重大调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专业化建设要求的提高、内设机构设置亟需规范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也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自治区检察院将原有的民事行政检察处一分为三,行政检察部门单独设立,从此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称为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
在行政检察部门单独设立的三年来,自治区全区检察机关立足行政诉讼监督主业,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上深耕细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三年来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720件,办案规模平均以1.68倍的增幅逐年递增。2021年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行政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三项核心数据分列全国第三、第一、第五位。通过办理行政案件,行政检察部门切实担起了法律监督职责,在有力规范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据了解,自治区检察机关根据区域实际,将行政检察监督视角聚集到教育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征收拆迁补偿、治安管理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上,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体验真真切切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治区检察机关还积极建立健全内外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对内,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提办、交办、统一调用辖区内检察官制度,充分运用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完善监督格局。对外,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军事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经过三年的发展,行政检察目前形成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的监督格局。
金利岷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议,以案件质量评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助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广强)(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