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乌鲁木齐4月14日电(记者毛卫华)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4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许小宁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外界介绍了2021年新疆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扎实成绩。
2021年,新疆地区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因食品安全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全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区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评分90.9分、同比提高0.2分,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2021年,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997起,破获犯罪案件2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9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特别是大要案数量较2020年有明显提升。
监管走心,老百姓才能放心,从严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让守法的经营主体更能有获得感,这样才能构建起全社会食品安全的“共同防线”,为地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存续健康的土壤。2021年,新疆地区665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43.21亿元、同比增长19.2%;餐饮业营业额367.26亿元、同比增长27.3%。
亮眼的成就是新疆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完善,去年以来新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自治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总数增至30家;新增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单位。自治区食安办作用进一步发挥,每季度组织召开自治区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会议,加强信息交流,通报风险隐患,协商解决了驼乳粉标准定义不清等一批监管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2021年全区农业农村部门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6.5万批次,抽检量达到2.5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查处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582起。
今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疆食品监管部门将用好行政职能“四连招”,继续为食品安全把牢“全链条关”。新疆食品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强化监测预警。自治区层面拟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量2万余批次。开展冬储菜、肉鸡禽蛋等7个专项监督抽查,保证重点节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不落空。
持续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打使用禁限用药物违法行为,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宣传贯彻11个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指导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加大监督抽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顶格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切实发挥司法威慑作用。
加强风险评估。聚焦重点品种,从整个产业链条的角度进行分析研判,摸清风险因子,找准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防控措施。
围绕校园、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口岸区域等重点区域,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聚焦校园食品安全,聚焦驼乳等特色乳制品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对校园食堂、校外集中供餐单位、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加大县、乡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推动校园食堂采购可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据介绍2021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7.5%;2022年,校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将分别达到69%和80%以上,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将提升到60%。
今年,新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开展监管信息大数据归集,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综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在信用监管方面,以食品生产企业为切入点,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开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白玉林)(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