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新疆库尔勒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库尔勒市公安局各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在市司法局举行。
库尔勒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林睦超,库尔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永康,库尔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队长孔繁军,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兰祥等领导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库尔勒市公安派出所的26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与会领导分别致了辞、讲了话,库尔勒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助力库尔勒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争创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此次,库尔勒市为26名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就是有效依托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库尔勒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个平台,积极推进库尔勒市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实现法治、德治、自治共促,有效推进了库尔勒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这也充分体现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库尔勒市公安局与库尔勒市司法局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协作精神和推动“三调联动”实体化运作的务实态度。
截至目前,库尔勒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1个(其中包括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080名;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库尔勒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共设立2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延伸。自2010起,库尔勒市启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以来,库尔勒市司法局有效整合各类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咨源,通过委派相关领域调解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工作者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联动。
去年4个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案件占全市调解成功案件的3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严万海)(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