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布尔津边境管理大队冲乎尔边境派出所救助3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
当日上午9时12分,民警接到辖区牧民电话,家里来了3只类似老鹰小鸟。接到电话后,民警迅速赶到牧民家中,在牧民一处毡房内,民警见到了3只幼鸟,发现3只幼鸟表现非常警惕和凶猛,让民警感觉这不是一般的鸟。初步检查后,幼鸟没有受伤迹象,随即找来纸箱将幼鸟带回,并联系驻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并进行移交。经专业人员鉴定,3只幼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下一步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对3只幼猎隼进行保护性的饲养,待符合放飞条件之后,将它们放飞大自然。
1图为2021年7月4日,民警与林管局工作人员检查确认猎隼身体情况。
2图为2021年7月4日,林管局工作人员正在向民警确认该鸟特征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3图为 2021年7月4日,民警正在与被救助的猎隼合影。
4图为2021年7月4日,民警将猎隼交给林管局保护站工作人员。
(欧天舒)(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