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召开2021年二季度吹风会,主要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外汇管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国库、支付结算、征信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许可主持会议,办公室颜开主任,国际收支处杨婷君处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阿曼古丽·巴拉提处长,国库处蒋晓虹处长,支付结算处耿昕副处长,征信管理处王秀芳副调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办公室主任颜开介绍,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截至2020年末,各类金融机构832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53家,较2012年末增加33家;巴基斯坦哈比银行入驻新疆,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银行落户新疆“零”的突破。在金融精准扶贫方面,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新疆扶贫小额信贷达91%的高覆盖,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30.8亿元,创建“新疆金融消费扶贫馆”,销售额的2%将注入自治区关注的乡村振兴项目启动资金。
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新疆人民银行系统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统筹协调金融消费者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阿曼古丽·巴拉提处长介绍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日益完善,牵头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机制,联合新疆银保监局、证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签订《新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合作备忘录》,实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全覆盖。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人民银行系统切实贯彻落实金融系统牵头抓总责任,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执行货币政策、推进金融改革、支持实体经济、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运行逐步企稳回升,打牢疫情防控和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根基。新疆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由2012年末的1.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末的3.5万亿元,增长了近两倍。截至2021年5月末,新疆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4万亿元,增长了近两倍。
下一步,新疆人民银行系统将继续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切实履行好维护金融稳定职责,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阿孜古丽)(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