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乌鲁木齐11月6日电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11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举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王克勇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自治区新闻办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主持 毛瑞 摄)
王克勇表示,新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在新疆,历届人大代表组成以及干部配备,坚持各民族平等参与、共同管理的原则。2018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64%,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的新疆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占63.33%;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将少数民族群众传统节日“古尔邦节”“肉孜节”定为自治区法定公众节日;依法保护、传承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整理出版了包括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至2018年底全疆行政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达到42.8万人,占干部总数的50.3%;充分保障各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正常宗教活动受到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王克勇介绍到,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昌吉州、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巴州等6地州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区、市);50个单位和12个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疆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单位)1338个(次)、模范个人2315人(次)。
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坚持就业第一,努力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坚持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每年为所有城乡居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实现城乡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全覆盖;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据了解,2016年10月自治区党委动员全疆上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坚持用好结对子、勤走访、相互学、多活动、真帮扶、重激励“六个载体”,围绕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五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有力促进了各族干部职工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多层次多方式多形式走动互动。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区结亲干部职工为基层群众捐款9.4亿多元,捐物4921万多件,办实事好事1803万多件,惠及各族群众4898万多户次,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各类活动1835万多场次。(毛瑞 王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