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27日乌鲁木齐电 27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仲裁委员会、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新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2015年相关地(州、市)先行先试基础上,于2017年10月正式全面开展。实体平台方面,已经形成五级建设和应用模式,目前全区已经建成3个地市级(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巴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8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57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部分地(州、市)还在便民警务站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提供延伸服务。县市、乡镇实体平台初步实现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类别服务集中进驻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窗口。
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2018年1月上线运行“12348新疆法网”网络平台,实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PC端和移动端全覆盖,实现55名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在线预约功能。2018年12月,开通自治区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安排785名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在线服务,已提供9000人次电话咨询,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按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公证”和大数据共享,提高公证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
同时,遍布乡镇(街道)、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以及每个县(市、区)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每个乡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城区的司法鉴定机构等都服务于公共法律服务“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初步彰显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强调,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拓展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与服务范畴,不断扩大法律服务主体资源队伍规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服务供给总量,有效平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分配。采取合并执业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托管代管,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合理流动制度,多渠道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庄淑君表示,未来推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保障机制,着力推进提高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服务效能。聚焦总目标,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城区基层法律服务,适当发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张林霞)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