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乌鲁木齐市8月26日电 自2018年以来,新疆水利厅多措并举,使得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面貌有了明显改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6年的94%提高到2018年的98.6%。这是8月26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新疆新闻办对外联络处处长、发布会主持人李洁表示,新疆地处内陆干旱区,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小,年内变化大。而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了建设美丽新疆,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2018年自治区发布了总河(湖)长1号令《关于各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的通知》。与此同时,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了“1+3+6”的河湖长制工作要求。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级干部张剑介绍道,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疆于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比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半年建立了湖长制,自治区3355条河流、121个湖泊,全部分级分段明确了河湖长、河湖段长,健全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月19日,新疆总河(湖)长签发了第2号令《关于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命令》,要求各地自2019年起,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河湖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河湖面貌根本改变。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张剑说。 (刘美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