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新疆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海努克人民法庭干警前往辖区下加尕斯台村,对一起矛盾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进行督促执行。通过法院干警的细致工作,矛盾得以化解,案件得以执行。
2025年5月13日,该案当事人双方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判决生效后,双方因财产交付方式等问题产生分歧,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在现场,承办法官首先找到原被告双方了解引发矛盾的原因。原来男方将离婚的原因始终归咎于女方,因此,在女方按照判决规定要求搬走所属财产时,遭到了男方及父母的阻挠。了解到矛盾症结,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他一方面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说,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就涉案财产的交付方式、时间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干警们的努力下,原本情绪对立的案件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法院干警的监督下,双方完成了财产交割。
案件顺利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的积怨,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就是“枫桥经验”在基层人民法庭的具体实践。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肯吉哈里·巴依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