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司法活动,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保护弱势群体诉讼服务,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服务全过程,有力保障残障人士权益。
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为听障人士,2025年5月,李某与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伊宁县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李某某于7月底前支付李某工资5000元。约定时间到期后,李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还款,8月1日,李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执行初期,被执行人仍消极对待执行,看着申请人虽无声但又迫切的期待申请,干警不自觉地加快了执行步伐。8月19日,执行干警再次将被执行人约至法院进行释理说法,并严肃告知其拒绝履行义务将采取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当日下午便将5000元打至法院账户,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残障人士本就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伊宁县人民法院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保障残障人士诉求表达,有力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本案中申请人虽无法说出感谢的话语,但他竖起的大拇指,饱含了对执行法官工作的肯定与褒奖。
中国日报记者毛卫华|湛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