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品质。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与众不同”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你好,我是吾某与阿某的雇主,因为欠了他们的工资,但现在没有钱可以支付,为了让他俩安心,我想申请法院确认我们的协议。”8月14日,杜某对愉群翁人民法庭干警说。
原来,在2025年5月,杜某雇佣吾某与阿某在工地务工,15天工期完成后,杜某因生病未向二人支付工资6000元,后又因工程款未结清让二人工资再次被拖延。吾某、阿某虽未催要工资,但杜某心中却不能平静。8月14日,杜某主动联系二人前往愉群翁人民法庭,杜某表示当前无法立即支付工资,承诺在9月底前将二人工资结清,为了让大家安心,特地来法庭司法确认。
听完杜某的陈述后,法庭干警引导三人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拿到裁定书后,杜某说:“拖欠工资是我的不是,但我不能让别人心寒,这样我安心,他俩也安心。”吾某和阿某也对杜某表示了理解,三人握手言谢并表示今后有机会仍会一起合作。
该案中,杜某虽因身体状况与资金问题陷于窘境,却未逃避自己的责任,杜某的做法是其对诚信契约的坚守,更是对“担当”二字最质朴的诠释,也为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诚信是立身之本,更是社会发展之基。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都应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履约。
中国日报记者毛卫华|古丽米娜·阿不都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