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的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5月9日,霍尔果斯边境管理大队22名民警前往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
警示教育随着法槌声响拉开帷幕,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清晰还原2起案件危险驾驶罪的引发原因、社会危害性及刑事惩罚的严厉性。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言行代表着国家形象,法律对公职人员有更高的的要求,即使危险驾驶罪这样的轻罪,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也有可能成为职业生涯的‘不可承受之重’,将付出行政处罚、党纪处罚、政务处分、刑罚等惨重代价。”
庭审进入尾声时,审判长从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醉驾的危害性以及倡导文明驾驶等方面开展释法,告诫大家要树立安全驾驶意识。贪杯和侥幸从来都不是借口,法律的红线绝不能逾越,要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严守法纪,别因一时侥幸而追悔莫及。
参加庭审的民警于高坤表示:“虽然听到过很多酒驾的事例,但是亲身感受司法审判,比任何文字宣传都震撼人心。以后一定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不让“杯聚”成“悲剧。”
中国日报记者毛卫华|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