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裁调三方联合,劳动争议一体化解——记自治区金牌调解组织“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诉裁调三方联合,劳动争议一体化解——记自治区金牌调解组织“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2-2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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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共同表彰“自治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其中,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榜上有名,是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调解组织。

近年来,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通过搭平台、组队伍、强保障,抓规范、建机制、创特色,积极探索出“诉裁调”一体化工作法,在仲裁前、诉讼前、执行前三个环节,均实现了市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三方联动调解,无缝对接。2022年,该中心受理调解案件27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率85.18%,自动履行23件,自动履行率100%,自动履行金额24万元。2023年,该中心受理调解案件235件,调解成功109件,成功率46.38%,自动履行80件,自动履行率73.39%,自动履行金额185.27万元。促进了劳动争议纠纷高效化解,得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

建立和完善“诉裁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近年来,昌吉市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构建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逐步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立了诉裁调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

2021年4月,昌吉市法院在市人社局挂牌设立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对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遇到的群体访案件,由市法院派员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共同接待、答复、化解。对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行裁决的案件,市法院、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办案心得,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办案经验,实现互通互促,化解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劳动争议案件。

2022年6月,市法院与市总工会建立了“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在市法院设立了全疆首家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劳动仲裁院在仲裁前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把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督促自动履行,使劳动者快速得到补偿,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仲裁院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立案审理。

2022年7月,市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在总结近几年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基础上,形成了《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诉裁调一体化工作制度》,对联席会议制度、委托调解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沟通预警处理制度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诉裁调机制,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进一步顺畅。

与此同时,挂牌成立了“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聘请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2名书记员从事调解工作,还配备有法官、仲裁员、工会干部、律师等兼职调解员共同组成调解团队,发挥职业特长共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市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指定分管副院长主抓此项工作,指定四级高级法官担任调解中心负责人,调解组织建设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举措。联合调解中心有序运行,减少了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取得良好效果。

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群体访事件

2022年11月,有6名吉林籍务工人员在联合调解中心讨回了9.8万余元工资,纷纷向法官表示感谢,“都快进入强制执行了,本来不抱什么希望,没想到通过执行前调解工资拿到手了,为人民法院点赞!”6名吉林籍务工人员曾因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向昌吉市人社局投诉。该局出具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建筑公司于2021年6月前支付6人工资。履行期限届满后,建筑公司未履行决定,也未提出复议和诉讼。该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收上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建筑企业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强制执行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遂组织双方进行了执行前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公司代表人当即安排财务人员筹措资金,现场发放工资。6位吉林籍务工人员维权成功。

案件得以快速调解解决,劳动者及时拿到了工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了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前调解

2024年1月,原告李某一家人在联合调解中心获得赔偿款90万元。原告李某的亲属在公司执勤点值班室突发疾病死亡,原告李某一家人主张保安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医疗费、死亡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扶养费、家属精神抚慰金等产生纠纷。原告李某向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因本案事实清楚,且属于可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该案委托至调解中心进行仲裁前调解。接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员展开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保安公司积极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了司法确认。次日,保安公司在调解中心向死者家属支付了各项费用90万元。

仲裁前调解能够让争议双方当事人继续维持和谐稳定的关系,有利于企业降低争议处理的成本和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处罚的概率,维持发展良好的员工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2023年,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向调解中心委派仲裁前调解案件172件,调解成功79件,成功率46%。

下一步,“诉裁调”三方将持续发挥联合调解中心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的“昌吉模式”,加强沟通联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途径的纠纷解决方式,努力打造具有昌吉特色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品牌。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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