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1月30日电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宣传日。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热潮。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29日,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与群众一起赶巴扎,利用巴扎天车多、人多的特点,在喀什市阿瓦提乡巴扎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为前来赶巴扎的群众送去交通安全常识。
对于当地民众来说,巴扎是社交场所,是音乐会场,是生活区,是所有商品、信息、文化的集散地。喀什的每个乡都有自己的巴扎日,乡镇之间轮流错开进行,尤其是冬季,农村巴扎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宣传活动中,民警面对面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常识,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坚决不坐超员超速车,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馕饼”式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宣传超速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在喀什市融媒体中心的广播直播间,一位穿着交警荧光服的交警正在直播间与主持人侃侃而谈,有滋有味地介绍着喀什市实时路况,同时,利用电波向听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为创新宣传形式,加大线上媒体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当地融媒体在电台直播室开设“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专题节目,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节目当中,民警紧紧围绕与安全文明出行相关的话题,从交通陋习、文明交通、出行经验等各方面进行讲解,特别针对部分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无牌无证、违规骑行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随意闯红灯、变更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现象,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着重讲解了“一盔一带”对自身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市民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导听众增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意识,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
宣传民警也结合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在喀什市繁华街道的停车区域,街面执勤的交警在引导车辆安全进出的同时,向来往车主宣传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提醒车辆驾驶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礼让、安全行车。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倡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合力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安全人人受益的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毛卫华|伊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