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阜康市司法所的协调配合下,已将柴某找到并带回。”新疆奇台县法院执行局法警在内部群聊里发出这样一条消息,短短几分钟,执行内部人员纷纷发来赞赏。
日前,奇台县法院向阜康市司法所发出协助执行请求,需要帮忙寻找活动于阜康一带的被执行人柴某。经了解,被执行人柴某因经营汽车修理厂向原告王某借款96万余元,并签署欠条一份,借款期限到后,原告多次催促其偿还,被告却迟迟不予履行,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进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按时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电话中被执行人态度平和,口头上承诺会按期履行,但一直以目前经济困难为由拖延时间。数月后,当执行法官再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时,电话那头却一直无应答,申请人也不知道被执行人行踪,柴某就这样“消失”了。
阜康市司法所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后,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根据奇台县法院提供的行踪轨迹首先做好初步摸排工作,等待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执行干警到达司法所后,双方迅速执行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做好准备。
随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在柴某家中附近蹲守;一路则前往柴某常去的场所进行排查。最终,在两单位的通力配合下,成功围堵到柴某,将其“抓获”。在司法所内,执行干警对其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训诫,柴某也对自己的种种行为深感惭愧,表示今后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不再躲避。
当日下午,柴某被带回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柴某涉案高达35起,部分案件都因找不到人并且无执行财产被迫终结执行。
目前在执案件就有10余起,而这次能够将柴某找到,对多起涉及案件无疑是“一线希望”,以此推动多案执行。面对寻找困难的被执行人,奇台县法院迎难而上,见招拆招,以“关关难过关关过,步步难行步步行”的勇气和毅力,将困难一一化解,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沈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