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着“耐心沟通高效办案 弘扬正气解民之忧”的锦旗送到立案庭工作人员手中,感谢他们高效化解企业困境,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从递交立案材料到收到工程款仅仅用了10天时间,为50余名农民工解了“薪”愁。
当事人与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合影。税清摄。
案情简介
原告晨光某公司与被告中铁某公司某项目签订了《房建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竣工结算协议书》,工程于2020年12月15日完工,事后双方就合同履行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被告公司拖欠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共311260.84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一直未能按约支付,2023年10月31日原告无奈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为切实解决民生难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让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立案庭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纠纷产生原因,得知原被告双方企业均面临一定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也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费用负担,法官当即决定本案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进行化解。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丁国华。丁国华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特别是从强调年底要全力保障农民工安心返乡的角度进行析理,最终促使双方在10天内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为原告公司送上了“定薪丸”,将矛盾成功化解在诉前。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能动司法助力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的认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定纷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诉讼前端延伸,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