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长修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介绍了《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自治区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自治区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以及赴广东省、杭州市等地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考察情况,围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据了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行动方案》过程中,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和14个地(州、市)意见建议,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团队、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咨询意见和风险评估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并征求自治区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建议。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采纳。《行动方案》已经7月16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8月1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优化政府采购监督服务方式、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提升获得信贷便捷度、提高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健全包容普惠创新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改革、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改革、优化办理破产服务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18个方面提出112项具体工作任务。《行动方案》提出十一个方面创新举措:一是规范不合理招投标条件限制。二是提高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水平。三是减轻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压力。四是拓宽抵(质)押物的使用。五是搭建引进人才招聘平台。六是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七是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水平。八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九是探索实施柔性执法。十是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十一是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统筹推进、加强主体责任、加强评价考核、加强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等6方面保障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督促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广泛宣传推介自治区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帮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升政策惠及面,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长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为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先进水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毛卫华 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