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在T3航站楼出境通道,查获一名出境旅客违规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疑似古钱币419枚。这是乌鲁木齐国际空港口岸首次查获疑似古钱币。目前,此案件已作移交处置。
当日23时30分,1名中国籍男性旅客在出境通关现场,行为举止可疑,遂依法对其行李进行过机查验,在过机检查时,其行李X光机图像异常,经重点开箱查验,在该旅客行李内查获1个包裹多层的塑料袋,袋内装有数百枚近代样式的疑似古钱币。经清点,其中包含乾隆通宝为主的疑似古钱币共计419枚。该旅客自称购买此批钱币用于收藏赏玩,但无法提供合法携带这批钱币出境的合法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携带下列三类物品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1、凡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2、一九四九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3、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且有关文物出境鉴定须由国家文物局批准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站负责办理。
乌鲁木齐地窝堡海关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运送、邮寄、携带文物或疑似文物出境,应及时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放行,如未按规定申报,且有藏匿、伪装出境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海关将坚决遏制文物走私、切实履行好把关职责、守护民族文化遗脉。(许娜)